泰国政府于上周颁布新法律,计划扩大日常可销售酒精饮料的场所范围,允许五类场所销售酒精饮料。
泰国旅游与体育部部长素拉旺·天通(Sorawong Thienthong)昨日表示,关于放宽酒类出售的新法律已于上周五(5月9日)发布于《皇家公报》,于上周六(5月10日)生效。
新法延续了万佛节(Makha Bucha)、佛诞节(Visakha Bucha)、三宝节(Asanha Bucha)以及佛教四旬斋期首尾日的酒精销售禁令,不过,以下五类场所现已不受此限制,包括:
(1)服务出境旅客的国际机场航站楼;
(2)持执照的娱乐场所(如餐厅和酒吧);
(3)指定旅游区内的旅游场所;
(4)合法注册的酒店;
(5)举办大型国家级或国际活动的场所。
泰国旅游与体育部部长表示,未来可能会将旅游区的食品杂货店也纳入许可范围。
尽管官方尚未公布关于放宽酒精销售限制的评估报告,但该部长表示明确支持。他认为,严格的监管比可能被无视的全面禁令更为可取。
“想喝酒的人不会顾及法律,无论如何都会喝,”他说,”更实际的做法是将销售合法化,同时对销售商实施严格管控,并对于购买者的年龄做出明确限制。”
泰国总理办公室部长、国家佛教办公室主任乔萨克·西里尼尔(Chousak Sirinil)表示,未来可能会允许更多场所在佛教重要节日期间出售酒精饮料。
他表示,自5月11日(卫塞节)实施新规定以来,并未产生负面影响,并强调该政策作为泰国旅游推广措施的组成部分已经过长期规划。
来源:Bangkok Post



